近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已着手开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 3)的实施回顾。IFRS 3规定了实体收购另一实体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该准则分两个阶段制定:2004年为第一阶段,2008年为第二阶段。IASB确认,准则实施回顾工作将分别着眼于两个阶段引入的准则的变动情况,包括同期对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变动。
准则实施回顾工作也将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IASB将开展有针对性的外部沟通,以确定IFRS 3在哪些领域存在实施问题或未预计到的实施成本。此外,IASB还将仔细研究与该准则应用有关的学术和其他研究。IASB将把第一阶段发现的问题领域归集到《信息征集(RFI)》中,而后发布以征求公众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第二阶段的回顾工作。在第二阶段,IASB将开展广泛的外部沟通,并对RFI收集到的公众意见或建议进行分析,以了解该准则的应用情况以及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士使用该准则核算结果的情况。在实施回顾工作的收尾阶段,IASB将发布《反馈声明》,介绍回顾工作的主要发现以及针对回顾结果可能采取的应对步骤。
IASB主席汉斯·胡格沃斯特(Hans Hoogervorst)在谈及本次准则实施回顾工作时说:“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开展新准则及重大修订的实施回顾,以确保它们按照设想发挥作用。我们要确保IFRS 3在一致的基础上得以实施,并关注该准则实施之后出现的任何预期之外的情况。”
如想了解更多的信息,如主要活动的大致时间安排,可访问IASB官网的IFRS 3项目网页。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