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U.S.GAAP公允价值准则实现初衷 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FAF)近日对《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157号声明——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得出一项核心结论:2006年发布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GAAP)公允价值准则为公允价值计量搭建了一个框架,并基本实现初衷。
2. FASB支持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今近日就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的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做出了回应,声称不打算对该报告再做任何全面性的修改。
2014年2月,FASB的上级组织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FAF)针对现存会计准则的最新实施情况发布了一系列总结报告,其中一份是针对《FASB第157号声明——公允价值计量》的。虽然一些投资者表示解读财务报表提供的公允价值信息有一定难度,而且对这些信息的满意度水平也有很大差异,但是,FAF还是认为该准则基本实现了既定目标。
3. John B. Veihmeyer任职毕马威全球董事长 毕马威国际18日宣布,John B.Weihmeyer就任全球董事长一职已经获得公司全球董事会的正式批准。毕马威全球董事会于2月27日一致选举Veihmeyer为公司全球董事长,任职即刻生效。Veihmery从2010年起开始担任毕马威美国公司的董事长兼首席行政官,他将在担任全球董事长后继续这些职责。他的工作地点仍将在纽约。此前,Veihmeyer曾在毕马威担任过多种领导岗位,包括毕马威全球管理团队成员、美洲区董事长、美国公司副董事长、毕马威华盛顿区业务执行合伙人,以及风险管理和法规的全球主管。Veihmeyer毕业于圣母大学,现和他的妻子居住在马里兰洲,有3个孩子。
4. IFRS与IVSC声明强化公允价值领域合作 3月6日,IFRS基金会与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下简称“IVSC”)发布联合协议声明,宣布就IFRS及国际评估准则(下简称“IVS”)进行合作。该协议旨在确保双方既能在公允价值领域开展有效合作,也能独立负责各自准则,承担相应责任。既能在工作层面实现互相交流,也能保持IASB和IVSC工作的一致性。协议明确并把握双方今后进行合作的本质,即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制定准则及指引,支持相关人员依据IFRS撰写财务报告;确定双方需要不遗余力互相支持的工作领域;并为IVSC、IASB、及IFRS基金会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
5. 张连起提案:成立证券会计审计组 近年来,证券市场发生的一系列上市公司造假丑闻,背后都与相关公司治理层、管理层设计操纵的财务会计舞弊案有关。建议整合现有专业资源,尽快由证监会牵头成立证券市场会计审计组:证券市场改革会计审计改革组由证监会、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学术界、注册会计师界的资深专家组成,办事机构设在证监会会计部;制定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会计审计路线图和相关准则指引;协调各方、统一监督、分类指导交易所、发审委、执业机构的会计审计工作。
6. 陈毓圭等入选世界会计最具影响力50人 由《国际会计公报》发起评选的“世界会计最具影响力50人”近日公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克等大陆人士入选。这意味着中国财经界和会计界翘楚得到国际财经会计界的认可,表明了中国已跻身于国际会计界的一流行列。陈毓圭的入选理由为: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他持续推动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成长,走向国际;他发起成立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建设工作组,标志着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实现品牌国际化的雄心。瑞华等中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创立和成长,展示了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要成为国际竞争者的志向。张克的入选理由为:1998年,在永道与普华合并时,他放弃了永道在中国的成员所担任的管理合伙人职位,创办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今天,信永中和作为一家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成为中国会计市场重要竞争者,在《国际会计公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中位列前十强。
7. 中国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的有关精神,促进飞机租赁业健康发展,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中国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8. 中国财政部印发农业大灾风险金会计处理规定 《规定》在保险机构的报表中增设了会计科目,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6505提取保费准备金”科目、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2605保费准备金”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设置“4105大灾风险利润准备”、在“利润分配”科目下设置“提取利润准备”和“大灾准备金投资收益”明细科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大灾准备金有关信息。期末,保险机构和保险机构总部按照《规定》计提各类准备金,并对投资收益、支付理赔等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9. 中国财政部修订发布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中国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此次2号准则主要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第四类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且按22号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不会对实务产生过大的实质性影响。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废止。
10. 中国财政部规范优先股永续债等会计处理 中国财政部发布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适用于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企业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本规定发布前企业对金融工具的处理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如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则采用未来适用法。
11. 中国财政部发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披露准则 中国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中国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准则在现有准则披露基础上对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进行了整合、补充和完善。明确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目的,整合并优化在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
12. 中国税总五项措施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手续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专用发票审批、丢失专用发票处理和红字专用发票办理等手续,并对诚信纳税人发票领用和用量变更给予更多便利,具体包括:1、简化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纳税人领用新票不再手工验旧;2、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申请不超过十万元限额发票不再事前实地核查;3、简化丢失专用发票处理流程认证抵扣无需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4、简化红字专用发票办理手续记账凭证复印件不再报送备案;5、实行分类分级规范化管理扩大诚信企业增值税发票领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