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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财经摘要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关税减让7月1日实施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方案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瑞自贸协定是中国与欧洲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近年来中国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这一协定项下关税减让措施的实施将成为中瑞经贸合作新的里程碑,将为拓展双边贸易往来、扩大双边货物贸易市场准入提供新的动力。
根据协定,按照2010年双边贸易额测算,中方将逐步对瑞士84.2%的对华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瑞士将立即对中方99.7%的对瑞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按照税目数测算,中对瑞和瑞对中的零关税税目比例分别达到92%和89%,双方参与降税的货物贸易额比例超过96%。中方对瑞方实施关税减让的商品主要包括金属制品、机械零部件、家用电器、部分手表、精密仪器和精细化工产品、咖啡、乳酪等;瑞方对中方实施关税减让的产品包括全部工业品和大部分农产品。

中国发改委出台境外投资核准备案便利化措施

中国发展改革委近日明确规定,除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将发展改革委核准境外投资权限统一提高到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资10亿美元以下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同时明确,项目核准办理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委托评估时间)。对于确需委托咨询机构评估的项目,评估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0个工作日。项目备案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中国五大行获准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法

4月9日-10日,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相继公告称,已获中国银监会核准,成为首批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商业银行。据悉,农行、建行和交行也在获批之列。在上述新办法中,银行将实施资本计量权重法,符合监管要求的银行将同时率先实施高级方法。高级方法将分别对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和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进行计量。较之权重法,高级方法将通过内部模型对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大幅促进银行对风险的敏感性和风险认知评估能力。德勤咨询银行业合伙人彭子杰认为,这是中国银行业终于实现了与国际接軌的风险管理水平的一个里程碑。

中国首部自贸区仲裁规则在上海颁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在上海颁布,并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自贸区仲裁规则,标志着上海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又取得新突破。《仲裁规则》共有10章85条。它吸纳和完善了诸多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度,如完善了“临时措施”,并增设了“紧急仲裁庭”制度;突破了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名册制”限制,确立了仲裁员开放名册制;细化了“案件合并”、“其他协议方加入仲裁程序”及“案外人加入仲裁程序”等制度;通过设立仲裁庭组成前的调解员调解程序,进一步完善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仲裁中的证据制度等;纳入了“友好仲裁”制度;增设了“小额争议程序”,降低了相应的仲裁收费。

中国企业将正式告别年检制度

《企业信息公示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18日。据该《征求意见稿》,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公示年度报告。其中,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企业从业人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存续、停业、清算等经营状态信息;对外投资设立企业信息;网站或者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从事网络经营的信息;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销售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信息。据悉,除了关于企业资产、利润、纳税情况方面的信息可自主选择是否公开外,报告中的其他内容均须向社会公开。此外,企业股东的出资形式、行政许可取得以及变动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等需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中国央行再提修订人民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在4月29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表示,2014年,积极研究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订。修改内容应着重强化人民银行宏观调控和宏观审慎管理职责,细化维护金融稳定的手段和工具,完善金融市场管理、金融统计、人民币管理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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