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11年手机税公平法案》,该法案旨在对国内各州或者地方政府设置为期5年的限令,以避免它们对手机用户或者供应商开征歧视性税收。
据悉,该法案实施以后,美国各州及其地方政府就不会通过采用选择性或者过度征税的办法,加重他们的税费负担,而以往,美国各州及地方政府则对手机用户以及供应商采取歧视性的税收政策。同时,根据该法案的规定,在该法案自颁布之日起5年内,美国各州或者地方政府都要暂停上述歧视性税收征管。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专门从事无线宽带用户研究的KSE合作伙伴公司在其公布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指出,美国手机以及无线宽带用户目前都面临着高额的联邦、州以及地方政府征缴的“过度与歧视性”税收,而这些税费则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该研究报告进一步指出,美国手机用户税费在经历了几年降幅之后,从2009年至2010年,手机用户税费升幅开始显现。数据显示,联邦、州以及地方税费占手机用户费用的16.3%。目前,手机税率比零售业平均税率高出两倍多,是自2005年以来的最高税率。
该研究报告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有越来越多有关无线宽带网络的证据表明,美国各州与地方政府试图从无线网络行业及其用户那里赚取更多的收入,这一做法无疑与美国政府所倡导的宽带应用政策目标相悖。
来源: 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