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全面修订的需要,借鉴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基本准则,结合中国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国财政部对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进行了全面修订,拟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新增财政改革新增的会计核算,与公共财政改革进行全面和有机的衔接。
二是配合新的《财务规则》做出相应的修改。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方面进行了修订。
三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以反映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消耗而发生的价值减少,从而真实体现资产价值。
四是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征求意见稿》对现行的会计科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同时,对各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要求和和账务处理作了更为全面、详细的规定。
五是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报表格式。在财务报告中增加了财政拨款收支表,改进了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使事业单位的报表体系更为完整。
征求意见于2012年3月15日截止。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