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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通知·在线】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国企业的整体影响与应对建议 2023年12月22日

课程概览
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5:00-16:00
地址:在线直播,链接:https://www.bolue.cn/lives/1401?productId=9015  
参课:登录“IPA中文官网-我要学习-中文录播课程-学习平台A”据页面提示前往学习或点击直播链接, 使用会员预留在协会手机号码登录直播平台预约参课
注:首次学习需联系IPA开通专属学习账号
推荐参会者:财务经理及以上级别
报名:请于2023年12月20日中午12:00前点击此处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据页面指引报名
已报名会员将于课程开始前1个工作日收到短信与电子邮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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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1学分(限会员),完成学习后可在“学习平台A-学习报告”查看指定周期内学习时长
学分规则:有效学时不超过课程时长,每45-60分钟有效学时折算1学分
学习账号说明:首次报名参加该类型课程学习,即同意授权协会将您的姓名、单位(统一为:公共会计师协会)、职务、电话、邮箱提供给课程供应商供开通专属学习账号

课程介绍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各国纷纷采取行动以减少碳排放。欧盟在此背景下提出并实施了碳关税政策,并于2023年5月通过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以下简称“CBAM法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的过渡期已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将在2025年底结束。在过渡期结束后,正式对进口到欧盟的相关产品征收碳关税。

- 欧盟碳关税政策的实施对中国企业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具体征收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 CBAM政策主要针对哪些行业?涉及到的企业如何加强自身环保管理与碳排放控制能力?
- … …

本次课程特邀业内专家讲师梳理欧盟碳关税政策关注重点,并结合中国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应对策略,帮助相关企业成功应对碳关税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

讲师介绍

蒋则谢
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管理团队成员

蒋则谢律师是虹口区涉外律师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国际投资业务委员会委员及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成员,在处理与中国有关的跨境并购交易、私募股权交易、外商直接投资交易及碳中和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蒋律师参与过众多境内外机构的兼并、收购、上市前投资以及在境内外设立合资企业的项目,涉及多个行业,包括TMT、新能源、汽车、金融、房地产、工业制造、零售消费等。

课程流程

15:00 课程开始

模块一 CBAM的发展及立法现状
1. CBAM的发展历程
1.1 全球气候治理框架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衍生的《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
  •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区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1.2 在欧盟的立法过程

  • 减少碳泄露风险和提高产品竞争力;
  • 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和欧盟换届的背景;
  • Fit for 55 policy

2. CBAM当前的立法现状
2.1 三个实施阶段及阶段实施内容

  • 阶段一:2023.10.1-2025.12.31 过渡期 六大行业的部分产品,将来将拓展
  • 阶段二:2026.1.1-2034.12.31 正式实施阶段
  • 阶段三:2035.1.1-之后 全面实施阶段

2.2 CBAM的具体征收方式

  • 申报主体
  • 数额计算
  • 清缴义务的
  • 履行及清缴义务人
  • 处罚机制等

模块二 CBAM框架下对我国的影响
1. 宏观层面的影响
1.1 短期影响
1.2 长期影响

2. 对具体行业的影响
2.1 以出口为导向的企业
2.2 出海企业

3. 我国企业可能的应对方式
3.1 节能绿色改造
3.2 碳配额/碳信用/绿证

16:00 课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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