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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OB呼吁对券商审计应更审慎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检查人员在2012年3月至12月对60宗证券经纪交易商的审计项目进行了核查。检查人员发现其中57项存在缺陷,鉴于上述情况,PCAOB正敦促审计机构对证券经纪交易商进行审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及怀疑态度。

PCAOB在8月19日发布了一份有关根据临时检查项目对证券经纪交易商审计进行核查的报告,报告中称委员会的检查人员对部分证券经纪交易商的审计项目进行了核查,共选取了43家公众会计师事务所的60宗证券经纪交易商审计项目。检查人员发现在上述60宗证券交易经纪商审计项目中有22宗存在审计人员参与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情况,这违背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独立性准则。

既有证券经纪交易商审计业务又有公众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8%被发现存在上述独立性缺陷,而仅有证券经纪交易商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却有80%被发现存在上述独立性缺陷。

缺陷最常见于以下的审计程序中,它们包括但不限于:

1、对净资本及客户储备附表的相关审计程序,证券经纪交易商豁免条件合规性的相关审计程序以及审计师对重大缺陷补充报告的相关审计程序。

2、收入测试、关联方审计以及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的审计程序。

PCAOB敦促证券经纪交易商的审计机构尽快阅读上述报告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上述缺陷。PCAOB鼓励审计机构对下述方面进行核查:

1、检查其与证券经纪交易商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及自身的质量控制程序,以达到遵循SEC独立性要求的目的。

2、检查内部指导和培训以确定对PCAOB检查人员发现缺陷的领域是否给予了适当的关注。

3、检查内部监督和审查流程以帮助确保上述领域能够引起事务所合伙人及高级业务人员足够的重视。

PCAOB建议,证券经纪交易商的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或者类似机构可能需要就上述领域的审计方式与其审计机构进行沟通或咨询。

PCAOB还将根据临时检查项目继续对证券交易经纪商的审计机构进行核查,直到长期性检查项目的规则生效为止。长期性检查项目规则的有关提案预计最早会于2014年公布。

与此同时,证券经纪交易商的审计机构需遵循的审计准则也发生了变化。从截止于2014年6月1日或之后日期的财务年度开始,对证券经纪交易商的审计需要遵循PCAOB的审计准则。而对上述日期之前的财务年度的审计需要遵循的则是美国公认审计准则(GAAS)。

PCAOB还宣布其将于10月31日在新泽西州泽西市以及于11月20日在拉斯维加斯举办有关小型证券经纪交易商审计的论坛。更多的信息详见PCAOB的官方网站。

 

原文链接:http://www.journalofaccountancy.com/News/20138556.htm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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