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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10 特殊目的主体合并发布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发布了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IFRS 10)对特殊目的主体(SPE)合并影响的补充研究。EFRAG秘书处与若干欧洲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合作开展了该项研究,以就IFRS 10的影响评估向欧洲委员会提供意见。

该项研究的开展旨在阐述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IAS 27)/《解释公告第12号》(SIC 12)相比,IFRS 10对特殊目的主体合并范围的影响。该项研究是在EFRAG于2012年3月30日发布对IFRS 10的认可建议后编制的。

14家公司参与了该项研究,发现包括:

1. 新指引将导致财务报表提供更多涉及特殊目的主体的信息。

2. 与现行针对特殊目的主体的要求相比,对合并总资产和和被合并的特殊目的主体总数而言,采用IFRS 10对合并范围的整体定量影响是相对有限的。

3. 参与研究的公司表示,虽然IFRS 10不一定会导致显著更多或更少的特殊目的主体合并,但该准则不应孤立考虑,而应结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IFRS 12)的披露要求进行评估。某些公司特别指出,IFRS 12的新披露要求将要求其须针对在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特殊目的主体中的权益提供大量更多的叙述性信息。

4. 部分公司同时指出,即使某些特殊目的主体不需要纳入合并范围,鉴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中风险和报酬模型的基础标准,其将仍需要继续确认此类特殊目的主体的资产。

 

来源: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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