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在8月20日发布的一份报告表示对证券经纪交易商审计师的初步检查发现了诸多审计问题。
随着《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的生效通过,PCAOB获得了对证券经纪交易商的审计师开展检查工作的授权。从去年开始,PCAOB初步检查了第一组的10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他们对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所进行的23宗审计项目。这次发布的新报告就涵盖了上述的被检查组。检查工作从2011年10月延续至2012年2月,一共用了5个月的时间。PCAOB的检查人员在所有被检查的审计项目中都发现了缺陷。
PCAOB的委员会成员杰伊·汉森(Jay Hanson)在与记者的电话会议中称:“调查结果提示我们审计工作的执行需要改善,同时负责证券经纪交易商审计工作的其他审计师也应密切关注我们的检查结果并且评估其自身的审计工作。”
“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涉及对客户的保护以及与净资本要求有关的审计程序。交易所法案规则(17a-5)要求审计程序的范围应当充分广泛,能够保证所有存在于会计系统、内部会计控制以及维护证券安全程序中的重大缺陷都可以被披露在审计师有关重大缺陷的补充报告中”,PCAOB的另外一位委员会成员珍妮特·弗兰泽尔(Jeanette Franzel)在电话会议中说。
她继续说道:“在被检查的23宗审计项目中,我们发现有21项的审计师未能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为会计系统、内部会计控制以及维护证券安全程序中的重大缺陷都会被发现提供合理保证。”
客户保护规则(15c3-3号规则)旨在通过要求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将客户的证券与现金从其自营业务活动中剥离来保护客户。“被检查的23宗审计项目中有9宗的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被要求维持一定的客户储备金,检查人员发现:在其中两宗审计中,审计师未能证实其特别储备银行账户是专为客户权益而设立的,并且也未证实账户协议中是否包含规则要求的限制性条款,”弗兰泽尔称。“在接受检查的剩余14宗审计中,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要求豁免遵守客户保护规则。PCAOB的检查人员发现审计师未能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以确定证券经纪商或交易商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对于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的流动性标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制定了相关规则:要求其基于业务活动以及业务线的类型保持特定的净资本水平。弗兰泽尔称,在被检查的23宗审计项目中,PCAOB检查人员发现有7宗项目的审计师未能充分测试证券经纪交易商最低净资本计算结果的各明细项目。
她补充道:“在被检查的大部分审计工作中,审计师未能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充分的程序。上述检查结果集中于以下几个领域:审计师对舞弊风险的考虑与应对、关联方交易审计、收入确认审计,建立可信的会计账簿和记录基础、公允价值计量审计、评价控制缺陷,以及测试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违反独立性要求
PCAOB还发现了审计师在独立性要求方面存在的合规缺陷,尤其是SEC对关于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的审计师应适用的独立性规则要求方面的合规缺陷。这些规则规定:如果一名审计师还同时为审计客户提供与财务报表有关的簿记以及其他会计和财务报告服务,则该审计师就非独立的。在被检查的2宗审计项目中,PCAOB发现有审计师同时为其客户提供缮制或者协助准备其被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情况。
“虽然只有2宗审计被检查出了独立性问题,但这却引起了委员会特别关注,因为我们认为这是由于缺乏对规则的理解和相关信息的缺失导致的,”汉森说。“证券经纪交易商的审计师须遵循SEC的独立性规则。然而很多业者跟我们讲,他们以为自己只需要遵循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规则就可以了,而AICPA的独立性要求没有SEC的严格。”
弗兰泽尔说:“考虑到目前为止只检查了很小一部分的审计项目,检查结果令人感到不安。”
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是根据由AICPA发布的公认审计准则,而不是根据PCAOB的标准进行的。但是在AICPA规则下允许的行为与PCAOB及SEC允许的行为之间可能会有一些混淆。
“正如珍妮特所指,之所以会发生规则理解混淆的情况,是因为在AICPA独立性的规则下,代表客户准备财务报表是可接受的;同时审计师将数字录入财务报表形成初版财务报表草稿以及协助起草财务报告附注这种情况也是司空见惯,”汉森说。“只是在SEC的规则下,上述情形是不被允许的。”
弗兰泽尔说:“还有很多适用于证券经纪交易商的审计规则是SEC独有的。”
2013检查扩面
PCAOB计划继续进行临时检查项目,并使它成为一个最终能为保护公众利益和投资者提供支持信息的长期检查项目。今年以来,PCAOB准备检查约40家事务所以及约60宗审计项目。到2013年,PCAOB计划检查约10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70宗审计项目,以对事务所拥有一个更好的剖面式了解并可提供不同类型的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的信息。此项临时项目将持续到2013年,直到通过将其确立为长期检查项目的规则生效。
PCAOB主席詹姆斯·R·多蒂(James R.Doty)在一份声明中说:“虽然这些初步检查结果不能推而广之到所有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的审计中,并且只能代表临时检查项目计划的很小一部分,但是检查结果所反映出的问题的性质和程度还是受到委员会关注的。”
汉森指出,有了这些临时项目的检查信息,委员会将更好的定位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目标,性质和频率;决定可能的监查豁免;并确定这些决定和决策是否合理。PCAOB的最初目标是为在2013年推出长期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提出监管规则。
在被检查的10家事务所中的3家的审计工作已经受到PCAOB的监管,因为他们审计的是公众公司。其余7家则是由于临时检查项目刚刚接受PCAOB的监管。汉森指出,这次检查结果不禁让人回想起在大约10年前,在PCAOB刚成立时那些会计师事务所而刚刚受到PCAOB监管时的情形。
“这些检查结果让我们回想起了2003年开始的对发行人的初步检查项目以及2004年的完整项目第一次的检查结果,”他说,“我们自己在检查时对结果也没有预期,但这次的发现的确让我们回忆起了多年前发现的那些统一类型的问题。其中某些类型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改变。现在我们在对证券经纪交易商审计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在对发行人审计工作检查中已经比较鲜见了。”
“我认为还有一个特别之处需要注意,就是针对SEC某些特定规则的适用问题,”弗兰泽尔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了有一些有关独立性的问题,同时SEC也有一些特定的规则适用于证券经纪交易商,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我们在检查中也看到了与上述规则相关的一些问题。”
PCAOB称,被选中的审计项目和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商的审计工作,也不能代表在SEC注册的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的所有审计师。
被选中进入第一次检查组的证券经纪交易商满足了特定条件。被选中的审计项目包含了9个拥有特别储备银行账户且最低净资本要求为从25万美元至约650万美元不等的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商。其余14家被选中的证券经纪人或交易商没有特别储备银行账户,同时其最低净资本要求从5000美元至大约600万美元不等。
处罚方案
在检查过程中,PCAOB的检查人员与每家事务所都讨论了其存在缺陷的地方,汉森说。任何被认为是重大的缺陷的情况均以书面形式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在委员会认为事务所未能针对其缺陷采取适当行动的情况下,这种不足可能会成为委员会进行纪律处分的理由,”他补充说。“我们将参考有关证券经纪交易商违反SEC和包括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在内的其他若干机构的法律或规则的可能的处罚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accountingtoday.com/news/pcaob-problems-auditing-broker-dealers-63693-1.html?CMP=OTC-RSS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