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SASB征求意见稿ED47财务报表讨论和分析
会计组织联盟(JAB)并不支持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有关为满足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目标而准备财务报表讨论和分析(FSDA)的决策。此外,JAB对所有主体按照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s)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时需根据IPSASs的规定准备FSDA的结论持反对意见。对此,JAB认为该结论与IPSASB之前提出的概念框架不符,建议将其发展为指导性材料即可。
FRC有关财务报告中管理复杂性的汇报
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 AU)积极反馈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有关财务报告愈发复杂的原因及其最佳管理方案调查。IPA AU赞成FRC所概述的战略主题,但提醒其仅聚焦于这些举措还远不够,因为报告的复杂性也会给小型企业带来影响。因此,IPA AU特针对该问题提出可帮助大部分主体降低法定财务报表复杂性的措施建议,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小型企业。IPA AU表示FRC也可考虑这样一种可能的处理方案,即在将来逐渐撤销有关财务报告的监管规定。
公司法修订条例2012
JAB的成员组织IPA AU向国库部递交了一份条例草案提案,就事务所根据公司法立法修正案(审计强化)2012的规定出版年度审计业务透明度报告的要求提供意见。JAB总体上支持本条例草案的制定初衷,但还需要关注部分提案的实际应用问题。
原载自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公共会计师》2012年10-11月号,第6页。